外资公司的注销相关流程大致如下:
1、股东会、董事会形成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会成员,成立清算会;
2、清算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
3、清算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自清算会成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会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会申报债权;
5、清算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 、清算会于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地税)注销。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注销银行存款账户;
10、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1、《注销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机关。
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公司注销时,吊销转注销操作步骤如下:
步:工商局公司清算组备案;
第二步:报纸注销公告;
第三步:国税注销;
第四步:地税注销;
第五步:工商局注销登记;
第六步:银行账户、印章注销。
注销印章
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所需材料:
《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登记卡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书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章、财务章及其它有在**备案的章